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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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

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条例

  

  为加强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进一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、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,特制定本条例。

  一、总则

  毕业设计(论文)是各专业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,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,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的、综合的检验。毕业设计(论文)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设计思想,综合运用所学理论、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是学生毕业前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实践训练。在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中,要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教学与科研、生产相结合,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,加强多学科理论、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和提高,加强学生创新意识、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。

  二、组织与管理

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,实行教务处、系二级管理。

  (一)教务处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宏观管理、组织、指导、协调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制订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规章制度,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检查、评估和总结,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,开展经验交流推广等活动。

  (二)各系应成立以主管教学的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设计(论文)领导小组,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规定和部署,结合各专业毕业培养目标和特点,拟订毕业设计(论文)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;布置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,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动员;选配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,组织、审定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;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;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资格审查、答辩、成绩评定,负责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;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,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归档工作等。

  三、指导教师及其职责

  (一)指导教师一般应由有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经验,责任心强,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,并对课题较为熟悉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。同时也可考虑聘请理论水平高、实际经验丰富、热心教育工作的有关单位、部门的专家参加毕业设计(论文)的指导工作。

  (二)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,使其明确培养目标、专业方向以及教学目的和要求,提高对毕业设计(论文)的思想认识。

  (三)指导教师应认真及时地指导学生选题。

  (四)题目确定后,及时将题目报至学生所在系审定。

  (五)题目审定后及时填写《毕业设计(论文)说明书》中的相关内容,并向学生交代清楚毕业设计(论文)的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。

  (六)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,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进度和质量,定期辅导答疑,发现问题,纠正错误。指导教师因事或病请假,应事先向学生布置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。

  (七)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,因材施教,尽量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,培养学生独立思考、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
  (八)加强对毕业设计(论文)撰写的指导,认真审阅初稿,提出修改、补充意见和建议,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设计(论文)。

  (九)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结束后,应对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行全面审核,实事求是地评阅《毕业设计(论文)说明书》的相关内容,并给出初评成绩。

  (十)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。

  四、对学生的要求

  (一)学生应重视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努力学习、刻苦钻研、勤于实践、勇于创新,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的任务。

  (二)尊敬师长,团结协作,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。

  (三)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(论文)进展情况。

  (四)独立按时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严禁抄袭、套用他人成果。

  五、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度安排

  (一)各系应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安排和动员,公布毕业设计(论文)参考题目,并将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计划和安排报教务处备案。

  (二)各系应提前确定指导教师。组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确定题目,并将题目报系审定,审定后作为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。

  (三)选题和实习调研的时间一般不超过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时间的四分之一,实习调研结束后应完成拟订毕业设计(论文)提纲、明确写作思路、商定毕业设计(论文)完成工作进程安排等工作。

  (四)撰写毕业设计(论文)为毕业设计(论文)的主要阶段,最少需要占二分之一的时间。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及时完成初稿、修改、定稿等工作。

  (五)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中应预留四分之一时间作为文档整理和答辩工作,并有一周以上的时间用于答辩和成绩评定。

  (六)各系应组织对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过程的中期检查,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与纠正。

  (七)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结束后,各系应及时将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汇总后报教务处,并对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普查和工作总结,学院视情况对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复查或抽查。

  六、选题

  (一)选题要求: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一般由指导老师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,结合生产实际、科学研究以及经济、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,也可以由学生提出,与指导教师协商确定,报各系审定。题目难度要适当,份量要合理,涉及的知识范围、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,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,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分量和难度。

  (二)选题原则: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选择应满足专业培养目标要求,要有利于巩固、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,要着眼于应用性,理论联系实践,确实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,为将来独立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。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,对于个别专业,如果采用同一个大题目,则要求每一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小专题;若选择老题,必须做到"老题新做",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。

  (三)课题类型:

  (1)科研论文类课题。这类课题是学生根据所学知识,对学术问题发表自己观点,开展理论研究,要求证据明确,论证充分,有一定见解。这类课题要量力而行。

  (2)调查报告类课题。学生要结合社会实践,生产实践,有针对性地收集资料写一份调查报告,也可写经验介绍、案例分析等,要求资料详实,分析透彻,有一定的指导意义。

  (3)设计类课题。学生要根据所学的专业知识,针对某一实际问题进行开发设计,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能力、设计能力和实践能力。

  七、毕业设计(论文)内容要求

  (一)要理论联系实际,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选题进行综合分析,对毕业设计方案选择进行分析与比较。

  (二)要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的知识,解决毕业设计(论文)中的问题,毕业设计(论文)的主要观点相对前人研究成果应有自己的见解。

  (三)毕业设计(论文)要求理论依据充分,数据资料准确,立论正确,论证严密,公式推导正确,逻辑推理力强。

  (四)能在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中灵活应用计算机。

  (五)毕业论文一般要在3000-6000字左右。毕业设计要求学生能独立完成一个设计或较大设计中的一个模块,要有足够的工作量;要写出设计说明,一般不少于3000字。

  八、答辩与成绩评定

  (一)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与成绩评定是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。各系应成立以主管教学领导为组长的答辩领导小组,负责本系的答辩工作,制订答辩规则、程序、要求以及时间、地点安排等,并将安排结果提前三天报教务处。各系还应成立答辩委员会(或小组),审查学生答辩资格,组织学生进行答辩,研究确定答辩意见、评语和成绩等。

  (二)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结束后,学生应将毕业设计(论文)文本按《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规范》要求进行打印、装订成册。一式三份一并提交给指导教师审阅。

  (三)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全过程进行考核,包括任务完成情况、知识应用能力、独立工作能力、创新能力、设计(论文)质量和工作态度等,实事求是地填写评语和成绩。

  (四)评阅人要根据学生和指导老师所提供的材料,着重审查设计(论文)质量,包括设计思路、理论观点、知识应用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及文本、图纸的规范性等,客观给出评语和评阅成绩。

  (五)答辩前应及时向学生公布答辩委员会(或小组)教师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日程、地点等。答辩时,学生简述毕业设计(论文)的主要内容,然后回答答辩委员会(小组)的提问。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评定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综合考核:

1、 任务完成情况;

2、 学生的业务能力和水平;

3、 设计(论文)质量;

4、 创新能力;

5、答辩中的自述和回答问题情况等。

  (六)毕业设计(论文)的成绩应结合指导教师评定成绩、评阅老师评阅成绩、答辩成绩等综合评定,三者的比例为3:3:4。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记分制(优、良、中、及格和不及格),成绩应成正态分布,优秀比例控制在15%左右。

  (七)各系毕业设计(论文)领导小组是成绩的最终裁定者。

  九、总结与档案管理

  (一)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结束后,各系应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。各系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及相关材料应送交教务处存档。

  (二)各系应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普查,并于规定时间以内向教务处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普查结果和工作总结,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分析、主要特点、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、意见和建议等。

  (三)普查结束后,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及相关材料由各系统一存档,作为教学评估的主要材料。

  (四)学院教务处将视情况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复查或抽查工作,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10%。结果将作为各系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之一。

  十、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此前学院制定的毕业设计(论文)有关规定与之相悖者,一律按本条例执行。